养老金账户被冻结 夫妻婚后两地分居,期间丈夫在未同妻子商量的情况下,独自进行经营活动,被骗,欠下巨款,被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该经营行为未产生任何盈利)。后来夫妻离婚。离婚后,法院在妻子不知情的的情况下做出下列行为:将其裁定为追加的被执行人,并将其个人养老金账户冻结。妻子领不到养老金,经多天奔波探寻,才知道账户被冻结。
请问法院的做法有何不妥之处,妻子该怎么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问法院的做法有何不妥之处,妻子该怎么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1-08-23 10:23 HNZZ蓝天(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23日 10时46分
我个人认为,执行依据是生效判决书,如果判决书中没有女方承担责任的内容,法院直接裁定执行女方财产是不当的。
建议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建议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 刘青芳律师 2011-08-23 10:48
你好,法院这么做是认定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为前提的,有其法律依据;妻子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3 110网律师 2011-08-25 19:57
被执行前已离婚的债务,对离婚后的妻子无被执行义务。被执行债务发生后,为逃避债务离婚的,离婚后的妻子仍有被执行义务。
关于养老金账户,依法不得冻结,被执行人可以及时提出执行异议。
关于养老金账户,依法不得冻结,被执行人可以及时提出执行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