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我分析经济纠纷 共三方,我朋友是中间人(设为乙),甲(借款人)找到乙,希望乙帮他筹笔钱,数额是十万,约定十天给三千利息,乙方也就是我的朋友,出于好心,找到丙(借款人,也是原告),丙答应借款给甲,但是欠条要由乙来打,结果是甲给乙打的欠条,乙给丙打的欠条,丙把钱借给甲后,甲亏损,资不抵债,没有偿还丙的能力,丙要向乙追讨债务,并将乙上告法庭,恳请律师帮我分析,乙需要负责任吗?因为钱款没有用于乙自己,乙能申请不执行自家财产吗?乙是公务员,可否只执行基本工资,不执行家庭财产,乙的配偶对此事不知情,可否作为依据,不执行自家财产?谢谢!
2009-09-05 08:03 凝香花瓣儿(吉林-长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9-04 22:20
1、乙需要负责。2、不能。3、否。4、否。
2 110网律师 2009-09-05 08:20
1、需要。2、不能。但可协商解决。3、不能。4、离婚不影响结婚期间的债务承担。5、利息以约定为准,但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部分不予保护,自愿履行不在此限。
3 孙喜春律师 2009-09-05 20:59
根据陈述,乙需承担责任,其他问题需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
4 110网律师 2009-09-05 22:59
合同相对性,乙需要向丙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会直接执行乙的可供执行财产,家庭必要的生产生活用品等不能执行。如果约定了利息可以起诉要求,但利息不能过高。更详细的请电话或当面咨询。
5 黄先生律师 2009-09-06 15:28
需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