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 本人于2011年5月28日举行婚礼但是由于年龄问题而没有办理结婚证,在这个期间过的并不愉快,女方在6月19日在没有男方家任何人知道的情况下走了,一个星期又回来,日子也就这样继续过着,到7月28日由本人因为生意关系需要一些钱就适当询问了一下女方彩礼钱的事,也没有吵架,女方又在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跑到了广东,在广东呆了半个月转回河南固始现在我觉得这样下去日子没有办法过了,但是女方不愿意返还彩礼,请问是否应当返还彩礼?
2011-08-22 09:49 xiaohu……(河南-信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永专业律师 电话:15037699969 2011-08-23 21:04
应当返还。详情请来电或到律所找李永律师详询!
2 李同红律师 2011-08-22 09:52
应当返还。
3 陈晓云律师 2011-08-22 09:55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彩礼
4 吴振举律师 2011-08-22 10:43
应当返还!
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的补充: 2011-08-22 10:44
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的补充: 2011-08-22 10:44
可以找媒人等中间协商下,尽量要回!
真不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法律有规定的按照法律走,不是按照习俗!!
5 110网律师 2011-08-22 10:44
你好,应当返还彩礼。可以起诉解决。
6 朱书芳律师 2011-08-22 16:26
按法律办事,而不是按习俗,前几天刚刚办了一个这样的案子。如需帮助电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