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育,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是不是无法证明对方的收入状况,法院就会判对方以最低标准支付呀 我和男方恋爱期间他隐婚,当我怀孕他同意我生孩子,但我怀孕8个月的时候调查到他已婚有家庭。现在我们关系闹的很僵,他也不再坚持要孩子而是要我去引产并跟我断绝来往,但因为已到孕晚期所以我不愿引产,请问我生下孩子后除了能问他索要抚养费之外,还可以索要其他赔偿吗?另,他没有工作,是自己做生意贩子的,但没有营业执照,他们生意都是现金交易,虽然我知道他年收入20-30万,但无法举证,是不是他不认可的话,法院就会按上海最低标准的抚养费来判了?(我工资不高,且生下孩子后必须请保姆带孩子,因为我父母双亡)
2011-08-21 22:28 青影295(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21 22:57
你好,对方需支付抚养费,原则上是他的月收入的20—30%,如无法证明其收入情况,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裁定。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来电或面谈。
2 高永峰律师 2011-08-22 01:34
对于这种不需要靠工资生活的人群,显然不应用上海最低生活工资标准来认定,也不应该只按照上海最低抚养费的标准来支付。另外,除了抚养费,你确实无法再向对方要其他费用。
3 袁文祥律师 2011-08-22 09:17
提供对方收入的证据!需要帮助找本律师!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帮助和争取更大的利益!
4 李军律师 2011-08-23 21:10
1、如果你和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可以起诉对方涉嫌重婚罪;
2、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要根据对方的收入状况以及孩子的实际需要确定。
3、届时,可以联系律师调查,帮助处理。
2、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要根据对方的收入状况以及孩子的实际需要确定。
3、届时,可以联系律师调查,帮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