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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与房产的问题
关于户口与房产的问题 我舅舅94年从山西来到我家,后一直在我家住,98年我舅舅与我舅妈结婚,后把我舅妈的户口迁至我家;大约是在04年的时候我舅舅要从山西把户口迁至到北京,因为户口迁至北京必须要有房产,所以找居委会开了一个证明,证明我家有2间房属于我舅舅的,后来因为其他原因,我舅舅的户口没迁过来,08年我舅舅去世,现在我舅妈手里有一个之前居委会开的证明并且我舅妈的户口现在我家,如果我们社区拆迁,会不会因为这个产生一些房产上的纠纷问题?
2011-08-20 15:02 kSw5489(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8-20 15:25
不会,居委会的证明不能作为产权证明。
2 李同红律师  2011-08-20 16:00
不会的。
3 赵亮律师  2011-08-20 17:47
不会,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上是谁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与户口无关。
4 徐卫东律师  2011-08-21 19:05
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如果有户口补偿,就有你舅妈的份额。关于村委会的证明,要看你们家的房屋是否有产权,是何种性质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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