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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
老板拖欠工资 我在2009年6月4日至2011年7月28日再公司上班,公司一分钱没有发给我,我没有跟老板签订劳务合同,走的时候老板还动手打人,还恐吓我,没有什么证据,我想问一下我还能够拿得到工资吗,我该怎么做比较好,谢谢
2011-08-19 15:33 dulian(上海-松江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9 15:37
可以拿到工资的
2 孙新律师  2011-08-19 15:39
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在那上过班吗?人证?物证?虽然你没跟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你能提供人证或者物证能证明你确实在那上过班就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3 110网律师  2011-08-19 15:44
1、公司严重违法。
2、你现在应该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解雇你了。
3、可以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损失。
4 110网律师  2011-08-19 16:40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1-08-19 22:31
单位是否与你签订有劳动合同,可以来电与我联系.
6 高永峰律师  2011-08-20 01:51
你反映的情况不吻合常理。以上海的生活成本,你能够两年多不拿一分钱还能坚持下来,靠得是什么?你7月28日那天又是因为什么坚持不下去了而离开公司?
    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正常权益。不要拖,下周就去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 李军律师  2011-08-21 14:39
上班期间没有拿过一分钱工资吗?难以置信。
你应立即委托专业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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