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写的借条,若是离婚了,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请教下各位律师,在结婚之前,男方A给女方B手写了一份借条,内容为:
兹本人A向B借款人民币XXX元整,还款时间由B自行决定。(可随时要求还款)
B的签字
时间
以上的借条是由男方A手写的,请问以上的格式和内容等是否合法?(借条所写的借款数目,并不是事实。)如果在离婚后,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还款?是否需要去做公证才能有效?
按照新的婚姻法,请专业人士回答的详细些,谢谢!
兹本人A向B借款人民币XXX元整,还款时间由B自行决定。(可随时要求还款)
B的签字
时间
以上的借条是由男方A手写的,请问以上的格式和内容等是否合法?(借条所写的借款数目,并不是事实。)如果在离婚后,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还款?是否需要去做公证才能有效?
按照新的婚姻法,请专业人士回答的详细些,谢谢!
2011-08-19 11:51 xx1002(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余成虎律师 2011-08-19 15:09
该借条形式上没有问题,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女方并未实际出借资金,那么女方将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已经实际履行出借义务,否则法院将不支持其举张还款的要求。公证处不会对没有实际履行的借条进行公证。
2 高永峰律师 2011-08-21 12:47
对于事实上不存在的民间借贷关系,法律并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