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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进厂时间:2013年4月1日,事件经过:2015年12月28日早上9:00左右,处长在巡线时发现产线W2班没有焊接检查,于是问课长有无检查,课长问班长和员工,他们告知有检查,当时课长回答处长有,处长当时在车间大发脾气,并借此开除课长,并承诺将工资结算到2月底,课长没有同意,后改为记大过两次,并将课长降至工程师,在未经过当事人的任何同意下,发布了人事令,并注明记大过两次,请问公司这样处理是否合情合法。
2016-01-07 20:20 cxmao(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1-07 20:27
劳动局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6-01-07 20:34
您好,公司违法,建议课长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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