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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了11年,今年合同到期通知不再续签,赔偿金怎么计算?
单位工作了11年,今年合同到期通知不再续签,赔偿金怎么计算? 我想问一下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的赔偿问题。在一单位工作超过十年,是签了派遣合同被派遣到该单位工作的。现该单位口头通知合同到期后不再继续录用。就这种情况,应该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赔,还是工作的单位索赔,或是两者都有责任。而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是从2008起计算,还是实际的工作年限,补偿金的基数是按什么标准的(在过去一年里因未按排工作,支付的是最低工资)
2011-08-18 13:45 轩轩0310(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戎双双律师  2011-08-18 14:01
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补偿金标准为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袁文祥律师  2011-08-18 14:08
一年一个月补偿,按去年的月平均工资!需要帮助找本律师,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更大利益!
3 110网律师  2011-08-18 14:22
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要求从08年开始的工龄的补偿金;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申请劳动仲裁时可以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申请人。
4 陈晓云律师  2011-08-18 14:27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5 李军律师  2011-08-18 15:38
如果劳动关系维持了十年以上,符合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你如果提出的话,公司应当与你签订;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如果合同到期,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的话,应根据从2008年1月1日起算你的工龄。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6   2011-08-19 08:51
你首先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签订,你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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