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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婚姻法留下的烂摊子,放在现在的婚姻法适用么,应该怎样执行呢
之前婚姻法留下的烂摊子,放在现在的婚姻法适用么,应该怎样执行呢 父亲和后老伴登记。三年前的婚姻是一人一半共同财产。那时我出资给爸爸购了一套房子在爸爸名下。父亲过世了。意愿是留给我的。那时候没办法,还得有后老伴一半。现在新婚发颁布了,我可不可以用现在的法律把老太太赶走?由于爸爸那时候过世后现在房本是老太太的名字。那老太太可不可以用现在的法律把房子全部给她的子女而没我份了呢?请麻烦律师做详细解答!谢谢
2011-08-18 10:26 严海明(黑龙江-大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8-18 10:31
你们俩的目的都不能达到。 我的补充: 2011-08-18 10:32

你尽快起诉主张继承分割吧

2 110网律师  2011-08-18 10:34
你不能把老太太赶走,因为她是有权继承你父亲遗产的。你父亲去世后房子过户给了老太太,说明你当时是表示放弃继承的,房子现在是老太太的私人财产,她想给谁就给谁。
3 110网律师  2011-08-18 10:35
法律是一个体系,不能断章取义的。

该房子是你给你父亲了,就是你父亲的了,怎么能随意要回,而把人家赶走?

你可以主张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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