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工伤范围吗 我父亲由于不满家门口修公路占用我家院子的补偿标准而与乡政府人员发生争执,乡政府调解人员最后建议我父亲自己动手拆掉院子能省下些原材料,说政府的补偿是这样的标准,我父亲只得自己动手拆除,拆除过程中被一小石块砸伤眼睛,随后自费到医院治疗,乡政府后来答应报销了部分医药费,时隔三个多月,我父亲现在感觉视力还在不断下降,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范围吗?该怎么处理?(我最担心的是他会不会因此而失明,目前还有0.5,以前视力1.2)谢谢!
2011-08-17 22:50 MJf162(贵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8-17 22:52
不属于。
2 唐羽生律师 2011-08-18 23:39
不属于,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要求赔偿,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