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共用地并且威胁恐吓,能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今年6月底邻居在地下室公用面积部分建了一堵墙将大部分用地占用,并且影响我家出入地下室,我们随后向当地物业、居委会、城管反应,随后受到该邻居恐吓威胁,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准备上诉,但是听说没有受到人身伤害就不能索赔精神损失费,对于这个案例是这样吗?还有如果上诉的话能要求什么样的赔偿呢?谢谢专家解答了~
2008-08-16 00:17 拓碑渡口(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8年08月16日 10时23分
你介绍的情况应属相邻权纠纷,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2 110网律师 2008-08-16 08:20
从你讲的情况看,目前还不能主张赔偿.
3 110网律师 2008-08-16 08:48
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