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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保,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2008年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保,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我在公司工作4年,08年未给我交社保,后面三年都交了,现在我能以这个理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不能的话,那我能要求公司补交吗?
2011-08-17 10:10 zx昕玥(浙江-绍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7 10:35
不能以这个理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至于能不能补交,可以也公司协商,表面证据看,你已经过诉讼时效。
2 陈晓云律师  2011-08-17 10:40
可以,单位不补的,可投诉
3 贾金勇律师  2011-08-17 10:40
可以,并且可以主张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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