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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是否可以作为下一个事件的前因?
“恐吓”是否可以作为下一个事件的前因? 翟某在与王某打架之后,在公共场合下,扬言后面要杀死王某。假如后面,翟某真的来杀王某,王某如果先将其致死,王某是否犯罪?或者王某是否可以减罪?
2011-08-17 08:04 爱新觉罗00……(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17日 08时32分
如翟某已实施侵害行为,王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但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 张  静律师  2011-08-17 08:08
构成犯罪,不存在减罪的情节
3 武传清律师  2011-08-17 08:12
视案情而定,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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