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件签字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在沈阳注册了一个旅行社想和三亚的另一家旅行社合作可是合作意向书我不能亲自送达希望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到对方公司签字盖章然后在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给我传过来我方签字盖章但是打印机打印出来的和盖上去的不一样请问一下这样的文件具有法律意义吗?如果不具有的话我该怎么办才好
2011-08-17 05:32 job7296(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7 05:57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 110网律师 2011-08-17 13:11
是打印机打印出来的和盖上去的不一样,具体是指什么情况,请约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