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居间合同事宜,请高人指点 本人是在深的自由职业人,靠贸易电子原件为生,无一般纳税人资格;现有一个上市客户A需求提供某电子元件,本人供应商B在内地,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客户要求开17点增值税票,本人暂无法提供。本人问题是:1.可否同供应商B签署居间合同来保证自己中间差价利益? 2、如果可以签,通过何种方式签署为好?3、如果供应商B违约,两地相距太远,何种方式维权最为快捷?
2011-08-16 23:24 jiafan……(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年08月16日 23时45分
1,可以.2.可以协议方式.3.仲裁或诉讼.
2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08-17 07:38
1,可以先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确定。
3 2011-08-17 00:38
可以的,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让律师提出方案,不要乱开增值税发票,会有风险,重者会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