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庭,四个兄弟姐妹,内部写一个证明书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老公之前有处房产是我们婚前有的(简称A),另一处是我们婚后有的(简称B),虽然在家庭会议中说好A和B是我们的,但没有书面记录,现在我想补一个书面的证明,此证明将经所有家庭成员签字证明,像这样的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用?另我想B处的房产是否能写我们俩的名字?附:由于我们是安置房是没有房产证的!
2011-08-16 11:36 涛纪(湖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6 11:41
书面证明是有效的
2 刘小平律师 2011-08-16 12:03
书面证明有效,但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且条款拟定要特别注意严谨。具体事宜可以当面咨询本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1-08-16 12:14
所有家庭成员签字证明有效,为了避免以后一些没必要的争议和麻烦,建议在律师的参与下起草协议,并作律师见证,形成法律文书,以防后患。
B处房产可以写你们二人的名字。
具体操作事宜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B处房产可以写你们二人的名字。
具体操作事宜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