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经济赔偿 甲乙丙丁三=四位喝了两瓶白酒之后,甲乙二人嬉闹,甲拉已裤子,然后已拉甲裤子,已跑甲追,没有追上拉着已的衣服,已顺势拨开甲的手,继续前跑,跑了十来米时候发现甲已经躺地上,丙丁二人一直观看,经检查甲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颅骨骨折,硬脑膜下血肿,现在落下癫痫后遗症。现甲将乙丙丁三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万,我是当事人乙。我应该怎么办,我付什么责任。
2009-09-01 10:24 hdongx(河南-新乡)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9-01 11:14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一般的,属于过失行为,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2 110网律师 2009-09-01 10:31
个人认为甲的情况主要还是其自身体质状况造成,但其余三人如存在劝酒嬉戏行为,诱发甲的病症,负有一定的主观过错,具体的赔偿数额要酌情而定,但应该不会有20万之多。
3 110网律师 2009-09-01 13:50
首先应查明造成甲的病症的原因,即便是摔伤所致,甲作为当事人其过错也是很明显的,其本身应承担大部分责任,当然你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4 110网律师 2009-09-01 15:23
首先应查清甲得病的原因,如果你有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饮酒而引起的,那么其他两位酒友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的责任。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5 110网律师 2009-09-02 07:58
根据过错程序履行赔偿责任.
6 刘泽华律师 2009-09-02 13:46
酒后嬉闹,都有过错,应给于适当赔偿
7 110网律师 2009-09-02 18:32
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