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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在广州打工12年,一直都是在工司做饭,现在公司进行改革,调离岗位,因为有病不能胜任那份工作,就
我的姐在广州打工12年,一直都是在工司做饭,现在公司进行改革,调离岗位,因为有病不能胜任那份工作,就 我的姐在广州打工12年,一直都是在工司做饭,现在公司进行改革,调离岗位,因为有病不能胜任那份工作,就想公司赔就走人
2016-01-04 09:26 1451870396(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戴伯元律师  2016-01-04 09:37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必须由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关系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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