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入股的一些问题 去年和别人签订了一份从2014年10月到2017年10月为期三年的合同,合同规定我预计出资10万入股投资一个总投资约60万的甜品店,投资股份为16、7%,盈利他先提前占有40%的盈利,这样算下来我大约占总的11%的盈利。然后开店后结算下来,一共花费86万,于是我还是保持10万投资不变,然后投资股份占11%,盈利占6.9%。在这入股的三年期间不参与管理。然后到现在为止已过一年多,他这个月和我结算盈利时(店是2015年3月开的,结算的是到今年11月份9个月的盈利),总的营业额33万,去年购买的材料费和服务员资共23万,其他费用(包括店里水电费、服务员午餐补贴等等)共计5万,再加8月开始签订的新的房租(2015年7月到2016年6月)16万,这样共计44万,这些我都可以接受。但是他盈利结算里面还算进去了17万,这17万是当初投资的86万里有固定资产50几万,然后要根据三年合同分成三份,平均到每年的盈利里扣除,请问这是否合理?这样的话算下来一年亏损就是28万。如果这样算的话肯定每年都是亏损的,这样三年合同到期,我如何撤股呢?
2016-01-04 08:15 effiee……(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孟凡兵律师 2016-01-04 09:43
首先,要考虑你们是合伙企业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股东投资的钱是不能收回的;如果是合伙,合伙人可以提起30天提示退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