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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给办理出院手续且开具发票
医院不给办理出院手续且开具发票 2010年因伤在本市市级医院治疗,住院23天,共计交给医院29800元。出院时因遗失部分当初入院时交钱的押金条,医院以此为理由,拒绝办理出院手续及开具普通医疗费发票和用药清单等。请问该如何维权?谢谢回复!
(注:此事经多次向该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均无果)
2011-08-25 23:19 221100(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26日 20时29分
对遇到这种不讲道理的事情,必须玩狠点!
方法一、直接堵院长,威胁利诱并用,但不要采取暴力行为。先警告他,侵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就要承担损失;然后,软磨硬缠,不给你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就也别让他安心坐办公室喝茶。
方法二、让当事人到医院门口举着牌子,上写原因,和医院的处理态度。
方法三、去税务部门投诉一下试试。
方法四、本案属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理应受到《消法》保护,法院立案庭的人如坚持不立案,就好立案庭庭长,找分管院长要求给予合理答复,再不行就去其上级法院信访反映情况。
如上述几种方法都不奏效,建议采用相关人际关系解决。

上述方法系个人意见,未必可以行的通,还是要依靠我们神圣的、无所不能的法律,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要相信法律会维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仅供参考。
2 孙新律师  2011-08-15 20:04
如果押金条遗失,只能尽力和医院协商
3 张浩律师  2011-08-15 20:32
有其他证据,可起诉维权。
4 孙新律师  2011-08-15 20:52
协商解决。
5 赵江涛律师  2011-08-15 22:13
和医院协商
6 孙新律师  2011-08-15 23:01
虽然押金条丢失,但医院仍然可以通过查询得出实际消费情况,不得拒绝办理出院手续并应当开具发票。注明押金条作废即可
7 李同红律师  2011-08-16 07:15
协商。
8 付玉阁律师  2011-08-16 09:27
虽然押金条丢失,但医院仍然可以通过查询得出实际消费情况,建议和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9 赵亮律师  2011-08-16 10:07
1,治疗完毕医院应当办理出院手续,退还押金等。
2,如果医院不同意,可以要求医院凭押金条低联办理。押金条丢失可以由患者或家属向医院写丢失声明,书面声明办理后不再凭原押金条要求退还押金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10 徐卫东律师  2011-08-16 10:45
建议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11 110网律师  2011-08-25 23:56
1、押金条只是证明预交了住院费,不是法律规定的什么凭证,还要必须保留。
2、对于这种不讲道理的事情,还是采取最直接的办法,找医院院长——要求:开具发票,人要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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