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到医院给学生办理出院手续,发生车辆被盗。是否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我是四川宜宾一学校老师。带学生到广东中山一公司来实习。期间由于学生生病住院治疗。我骑电动车去医院给学生办理手续,将车停放在医院的过道上(非医院的停车场。在我停车的地方时已停放有四五十辆摩托车或助力车辆、也没有禁止停车标志或禁止停车的提示语言、也无保安制止此处不能停车),医院没有向我收取停车费用。在我给学生办理完毕出院手续后发现我的电动车已经被盗。
2010-03-22 00:06 刘生(广东-中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22 06:29
医院没有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03-29 13:10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