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鉴定 我被人殴打在县司法局设在县医院的鉴定中心做的鉴定,派出所说,必须在县公安局鉴定中心做,他们不认可我做的。请问是这样吗?我还得在公安局从做吗。
2011-08-15 10:26 uux1096(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8-15 11:06
你好,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刑事司法鉴定启动权主要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所垄断,当事人仅享有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请求权,是否获得批准还要经过有权机关来决定. 为确保顺利进展,建议重做。
2 孙新律师 2011-08-15 15:50
一般是要求派出所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法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