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期未到被房东无理收回,我该怎么做呢 我在2008年的11月份在市区步行街租下一间门面做女装生意,租期为一年,但是期间生意一直都不太好,想转出去,但是房东不让在门面上贴转租条子,就一直耽搁下来,后在7月份的时候我因怀孕不能再去守铺子,就干脆把门关掉了,但是房子是到2009年11月底才应该到期的,房东却没经过我同意就擅自把门面给收回又租给了别人.我很气愤找到她质问,她却很嚣张的说是我租了门面不开门做生意会把她门面做烂,是我先违约在先.可是合同上并没有规定房子租来一定要做什么,而且我的租期并没有到她却擅自就收回了房子.我想找懂得的人咨询一下,我是违约了吗?房东这么做违法吗?我该怎么做呢?
2009-08-31 14:20 小婧(湖北-荆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8月31日 14时28分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是没有违约的,房主收回门面的行为是违反合同约定,可以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
2 孙新律师 2009-08-31 14:54
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
3 110网律师 2009-08-31 22:49
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解决要求赔偿。
4 李丹律师 2009-09-01 08:47
这是房东违约,建议起诉房东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