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我争取继承部份房产诉讼主张目的能否达到。
我争取继承部份房产诉讼主张目的能否达到。 母亲在1989年给我亲笔信中写到: 在83年购房屋时.你和我的户口均不在购房当地,因为你哥户口还在购房当地.所以以你哥之名立契登记。我85年退休时投入13000元重建, 姑不论如何, 房契是以你哥名立.但他不能建造,致于讲你沒份是沒根据的.你哥也沒讲过….. 。( 母亲亲笔信所述)
现父母已逝.在我诉讼中,我哥答辨是: 房产以其之名立契登记,并在90年也以其名领取了产权证书至今已20多年沒变更,这足以证明这房产是父母生前已赠与给他了,是他的个人财产并不是父母遗产,所以与我无关,请问我争取继承部份房产诉讼主张目的能否达到。
2011-08-14 23:24 143534……(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长海律师  电话:13991998219  2011年08月14日 23时44分
1、该房屋应属家庭共同财产。
2、要先行将父母的份额与你哥的份额分开。
3、这时你才可以与你哥共同继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