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非法同居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非法同居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我是泰州人 对方是重庆人 在重庆办过婚礼 但是没拿结婚证 有了一个孩子 找关系把孩子户口安在了重庆 我户口本上是未婚 他的是已婚 现在我们分开了 孩子在他那 我想问 法律上我有义务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吗? 如果承担,应该承担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又该怎么计算 按现在的物价一般是给予多少钱?
2011-08-14 08:58 ClH6055()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8-14 09:02
应当承担,到18岁,根据工资的20%——30%支付抚养费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