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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想咨询 我十二月中旬租了一间房子,房东不在,当时由前租房人和我们协商组了房子
律师你好 ,想咨询 我十二月中旬租了一间房子,房东不在,当时由前租房人和我们协商组了房子 律师你好 ,想咨询 我十二月中旬租了一间房子,房东不在,当时由前租房人和我们协商组了房子,但是租房时并没有告知我们有关真实情况,没有签合同,只是写了收条,收了我们的押金800元,之后的钱签合同时一并交,但现在房东打电话说租房条件和之前的要求完全不一样,我们没办法接受条件就不租了,但是代理房东写收条给我们的人不同意退押金给我们。我想问这个收条有没有法律效应,我们有没有权利要回押金?如果房东按照之前的合理条件租给我们但是我们不租了,押金还能否要回?有没有法律责任?
2015-12-31 09:02 ask201……(甘肃-兰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5-12-31 11:36
有权利要回押金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12-31 11:59
你好,可以。
3 杨俊彬律师  2015-12-31 15:23
你好,押金要退还的。
4 钟晶律师  2015-12-31 23:55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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