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一个醉酒者,忽然闯进一家商店,持刀架在我的脖子上让我去找某个熟人报仇,我不去,他就用刀砍我,情急之下我朝他的面部打了几拳,他倒地后我就住手了,他爬起来逃走了。三天后他报案说我把他鼻梁打踏他,让我赔他钱,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还要赔他钱。
2011-08-12 16:10 RYW3551(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8-12 16:13
答: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08-12 16:13
你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不超过防卫限度不需要赔钱。
3 赵亮律师 2011-08-12 16:14
属于正当访问,不需要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1-08-12 16:14
属于正当防卫,你不需要赔偿。
5 孙新律师 2011-08-12 16:15
属于正当防卫,他用刀砍你,而你用拳头打他,未超过防卫限度,无需负责。
6 孙新律师 2011-08-12 16:16
属于正当防卫,无需赔偿。
7 孙新律师 2011-08-12 16:19
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8 谷友军律师 2011-08-12 16:40
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9 赵江涛律师 2011-08-12 17:21
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10 李同红律师 2011-08-12 18:46
属于正当防卫
11 风志律师 2011-08-12 20:45
有证据的话,你可以从正当防卫的角度进行辩护。详情可来电咨询。
12 徐卫东律师 2011-08-12 21:03
你属于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13 孙新律师 2011-08-12 21:35
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