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据的具体问题 咨询1:甲、乙双方就某一问题用电子邮件表达各自的主张/看法/意见,但电子邮件都无各自签名。这些电子邮件或其复印件能否用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甲、乙双方曾就该问题表达过各自的主张/看法/意见的视听类证据?
咨询2:甲用电子邮件向乙就某事表达过甲本人的具体意见,该电子邮件或其复印件能否在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甲曾向乙表达过该具体意见的视听类证据?
咨询2:甲用电子邮件向乙就某事表达过甲本人的具体意见,该电子邮件或其复印件能否在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甲曾向乙表达过该具体意见的视听类证据?
2011-08-12 10:32 w3@yah……(广东-江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12 10:39
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前提是你得能够证明该邮件的发出者为甲
2 110网律师 2011-08-12 10:40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要注意取证的程序
3 李同红律师 2011-08-12 11:08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 110网律师 2011-08-12 11:20
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