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隐名股东,做了一个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三十万,钱是从公司其它股东转到我帐户上的 我是公司的隐名股东,做了一个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三十万,钱是从公司其它股东转到我帐户上的,实际这个借款为公司业务,钱不是从公司基本帐户上转出来的,现在三十万己収回到我帐上,请问这是侵占公司财产罪吗
2015-12-28 21:48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尹朝阳律师 2015-12-28 22:26
需要看用途,若是公司财产,应当返还。
相关法律问题
5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途中股东发生纠纷,经协商,由其中一个股东继续经营,其它4人退出该公司股权,并
4个回复公司法人死亡,其它股东向个人借款用于公司运作,出合同,股东签字盖公章
0个回复公司成立于2012年元月,基于对公司法人也是股东的信任,其它股东把投资款注入他个人帐户
2个回复同一个地址,注册有两个公司,法人是同一个人,法人还兼其中一个大股东
2个回复我是一个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其他股东或者法人或者董事长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借款
3个回复如果法人代表私刻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借款,要求借款人将款汇入了法人代表个人帐户
2个回复您好,我想问下我是一个公司的股东,公司贷款未还,我的个人账户
1个回复我在一个借贷平台借了3千块 还了1千 之后因为个人原因其它2千逾期 借款日期是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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