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房物业费问题(天津地区) 我的房子已经办理入住,但是长期闲置,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是否可以不交,或打折交款?最好能举例出天津地区相关的法律条文,或例子!如果我和物业达成协议一年少交几个月的物业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谢谢!
2009-08-28 15:25 黑山老妖(天津-北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8-28 22:56
有约定的,可以。
2 王颙斐律师 2009-08-28 18:54
你和物业达成协议,该协议有效。
3 任国平律师 2009-08-28 19:35
只要办理了入住手续就应当按照物业合同交纳物业费用,建议你可以将房屋租赁,由承租人来交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