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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但想收回房子,不想租了,怎么赔偿?
合同未到期,但想收回房子,不想租了,怎么赔偿? 我的朋友有一间临街房在去年租给了甲,并签了一年的合同,今年他又跟甲续签了五年的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转租”;“租金为……”;“违约的一方要支付给另一方违约金”但这个违约金没有写清楚金额。今年刚刚跟甲签完合同不久,我朋友就发现他的临街房附近的房租在上涨,而且物价水平也一直居高不下,于是就想跟甲商量一下涨一下房租,甲没有同意。另外我朋友还发现,跟甲签完合同后,甲并没有使用该房子,而是转租给了其同事乙(与甲为同事,幼儿教师),乙用来教小朋友舞蹈(属于开办舞蹈班)。在这种情况下 我朋友更有理由想涨租金了。但是甲不承认转租这一事,并且不见人了,打电话也不接,发短信也不回。我朋友想终止合同。请您帮我分析一下,终止合同的话怎么操作?需要注意什么地方?先谢谢您了!
2011-08-10 21:08 CCTV12……(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德志律师  2011-08-11 15:59
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有违反,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当务之急是设法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并注意保存方式,如果没有把握,建议聘请当地的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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