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 补偿 今年48岁,女,工人,50退休。单位下月搬迁到燕郊,现工作地址大兴,因远,不想去,我1981年参加工作,在别单位上班,只是1992年到华联公司上班,公司于2008年12月与西屋公司合资,本人2008年与现合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合同,如补偿的年限是从参加工作开始算,还是从1992年开始算,还是从2008年12月开始算。谢谢您
2011-08-09 10:56 rDw897()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8-09 15:56
补偿年限从92年开始计算,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