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1.我从08年入职至今,公司给我交纳的四金都不是按照我的工资比例来交的,现在我要辞职,是否可以向公司索取从入职至今的少缴四金的钱?如果可以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公司在半年前成立了一家全新的公司,与现公司是完全两个独立体,半年间我也在为这个新公司做事,但是并未领到任何报酬,想咨询下我是否能向公司所要报酬?如可以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公司在半年前成立了一家全新的公司,与现公司是完全两个独立体,半年间我也在为这个新公司做事,但是并未领到任何报酬,想咨询下我是否能向公司所要报酬?如可以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11-08-09 10:05 fannyj……(上海-徐汇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09 10:14
1、可以。准备公司已经缴纳的数额与实际相差的数额的材料。
2、“半年前成立了一家全新的公司”,有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
2、“半年前成立了一家全新的公司”,有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1-08-09 10:36
证明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的数额缴纳四金,您有权要求补齐;您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义务。
3 110网律师 2011-08-09 11:03
首先要看你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如何定的,如没问题你可以向公司索取从入职至今的少缴四金的钱。需要你的工资单,缴纳社保的凭证等。你所说的新公司做事是索要不到报酬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1-08-09 15:05
1、可以,劳动关系的证据。
2、形成劳动关系的,可以。
2、形成劳动关系的,可以。
5 李军律师 2011-08-09 16:01
1、可以要求补缴;
2、需要双方之间的约定;没有约定的话,难以支持。
2、需要双方之间的约定;没有约定的话,难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