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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训费的问题
关于培训费的问题 我是09年的应届毕业生,几日前同原公司解约,原因是我发现公司当初的承诺和实际情况不符,因此提出辞职,但此时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情况。
   公司要求我赔偿1000元的违约金。在签定就业协议时,公司并没有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要求”一栏中做任何要求,这一栏没有填写任何内容,也没有用笔将空白部分勾掉,因此我觉得没有义务交这笔钱,但公司人事部的经理说不交违约金就不给退函,无奈之下只能将1000元交给公司,当时公司给开具的发票上写的是违约金。今天我去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就这笔违约金向公司提出异议时,人力资源部的人又改口称当时是工作失误,误把培训费写成了违约金,即使这样,当初的就业协议也没有说明我离开公司后需要交纳培训费啊,我想知道,这么做公司违法吗?
   多谢各位律师的解答,麻烦您了
2009-08-27 15:05 naguan……(辽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8-27 15:25
最好带就业协议书面询律师,如果当时就业协并未约定违约金,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并未规定服务期约定,单位并未实际支付培训费用,你可以不用支付该违约金。
2 孙新律师  2009-08-27 15:56
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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