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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我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我于2012年全款购房,购房说2013年就能入住,2014年10月在众人督促下交了钥匙,于2015年3月开始装修7月装修完毕,8月正式搬家,只住进2日就没有继续入住,其原因:一是房子至今未验收合格,没有电梯16楼是爬不上去的(电梯由物业专人使用早6点晚6点),买了一些年货(海产品)留着过年用(多次跟物业强调过若停电得随时通知我冰箱里已经使用并装有食物);最近总试线路导致室内开关跳闸致使冰箱里东西腐烂臭味难闻(冰箱里东西丢掉但盒子里难闻气味未消),当天找到物业经理和有关管理人员,让他们过来看看都没到场,让我自己拍照就可以了,我把冰箱里食物一一拍照并报了价钱,至今我追问几次,物业经理说与物业无关报到工程部,需工程部解决此事。所以想咨询法律,我到底该找谁?
2015-12-25 22:33 华府世纪城(辽宁-大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年12月25日 22时43分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可以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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