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双倍工资时间如何介定
双倍工资时间如何介定 我是2009-11-3上的班,单位一直没有为我办理保险,也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期间我提过几次。保险今年3月份才买?请律师门看一下:我现在不做了,可以要求11个月工资的赔偿吗?如果可以,最后的期限是什么时间?劳动仲裁赢的把握大吗?
  一种是我的情况已经过了两倍工资的时间:2009.11-3/2010-11-3
另外一种是2009-11-3/2011-11-3;还有一种是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只要提出辞职就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双倍工资要求。
到底那一种是正确的?
谢谢!
2011-08-08 23:42 445602……(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09 00:03
对于本案件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合同的违法行为一直持续到现在,你现在有权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且会得到支持!
2 陈晓云律师  2011-08-09 08:27
可以要求2009年12月3以后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1-08-09 10:17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009年12月3以后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1-08-09 10:21
你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
5 110网律师  2011-08-09 10:32
你仍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是否有赢的把握,要看庭审情况。从理论上讲,你有较大胜算,关键要看实际操作。
6 110网律师  2011-08-09 19:10
在仲裁期间提出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