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配问题 我和爱人2006年打结婚证,2010年儿子出生。小孩出生后我父亲买别人期房正好交付使用。同时我与爱人出现感情摩擦,已经不能调解,现在到了离婚的地步。不知道我父亲买的房子是否离婚后要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具体情况是,房子的产权目前还不在我父亲名下更不在我的名下,还是他人的名下。而且买的新房,夫妻双方没有真正的在新房生活过一天,而且,在购房时完全是由我父母出钱,女方没有出一分钱。不知道这套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同时女方要求离婚后结婚时买的家具折钱还给女方,还要求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不知道宪法中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2011-08-08 20:56 254570……(安徽-蚌埠)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叶庚清律师 2011-08-08 21:02
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以分割。无过错不存在什么精神损害赔偿金问题
2 李同红律师 2011-08-08 21:37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3 110网律师 2011-08-08 22:17
你好,新房属于你父母。家具也可以折钱,但是必须你要同意,否则女方拉回去。精神抚慰金没有法律规定。
4 陈晓云律师 2011-08-09 09:05
不予以分割
5 卢佩伟律师 2011-08-09 11:05
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对方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