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财产分配问题 你好,我于老公2006年结婚,但因感情不合,想提出离婚。我现有一个5岁大女儿,有2处房产是我老公的名字,但有一处房屋是老公的婚前财产,一处是我们要结婚前代款买的。婚后还有点存款。现如我提出离婚,我能分到多少的财产,女儿的抚养权都否属于我。谢谢您的帮助!
2011-07-14 21:01 王妍妍(辽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7-15 06:06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但你会分到财产,抚养权问题是根据情况判。。。。。。。
2 贾金勇律师 2011-07-14 21:12
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孩子抚养权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裁决。
3 孙新律师 2011-07-14 21:18
有一套房子是你老公婚前买的,这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至于另一套房产,如果说是你两个共同出资购买的,你得举证,说明有你的出资。如果不能证明有你的出资,法院很可能按照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来处理,你无权分割。至于存款原则上应该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进行分割。至于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跟你对象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考虑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方面进行考虑,判给你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4 110网律师 2011-07-14 21:53
你老公婚前购买的房屋你是无权分割的;另一处如果是你们共同出资首付款购买,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你老公个人付的首付款,婚后还贷的话,你仅仅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婚后的存款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女儿的抚养权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5 2011-07-15 15:09
婚后房产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