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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时遭到人身伤害,歹徒疑是精神病
见义勇为时遭到人身伤害,歹徒疑是精神病 前些天,上午10点多在大街上,一个女的遭到一男的尾随,我老公接到此女的求救,让把那个男的吓走,那个人当时走了几步后,从包里拿出一把刀转身又回来了。我老公在与歹徒搏斗时:左前臂肌腱砍断裂,缝了9针;右手拇指肌腱断裂,缝了4针;右手中指植皮缝了7针。上周五歹徒经人报警后被抓,但因家属拿出了市中心医院的一诊断:严重抑郁症、患听患觉。(没有精神病院的鉴定)所以派出所以有精神病无权关押为由将其放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2011-08-08 20:28 ji_lh(吉林-通化)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08 21:05
毕长明律师解答:
1、可以申报见义勇为,由基金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2、也可以要求被救女子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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