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维权? 我该怎样维权?我在温州一家民企担任常务副总(有老板签名的任命书,并在公司大会宣布过,有盖印的工作牌),约定工资月发6000元,年终另补15000元,已在该公司工作了8个月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于前十五天被通知解聘,如今我已经在一周前履行了财产与工作交接手续。(有交接双方签名)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1.经济补偿金一个月,标准是6000元,还是6000元加15000元/12月 ? 2.是否还有赔偿金? 3.双倍工资又是怎么计算? 法律是否完全支持,或是还有什么不明确的东西? 谢谢!
2011-08-08 18:04 lQi9087(四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8-09 08:3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