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没有业主间的沟通渠道,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伤害业主利益的合同。某些业主就给全体业主家里 我们小区里,业主在布告栏里贴了信件,物业公司马上就撕掉。小区布告栏只许物业公司贴东西,不许业主贴东西。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损害业主利益的合同,部分业主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寄到业主家中,这构成侵犯隐私权吗?
2011-08-07 14:58 Adq3896()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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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因为经营亏损要涨物业费和停车费,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我们业主该怎么办?
1个回复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阻止物业公司进去小区
0个回复没有业主委员会,开发商是否可以再次委托另一物业服务公司
3个回复小区业主委员会能否作为原告起诉物业公司
9个回复物业法有没有规定物业公司进驻物业2年内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是不是可以不用交物业费
4个回复没有跟物业公司签订过服务合同也必须交物业费吗?
2个回复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内未设有室外停车场,现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和外来车辆
0个回复物业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登记通知书是在2007年2月份,和业主签订合同是在2007年4月30日,签合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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