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我们现在准备离婚,财产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我家是黑龙江的媳妇是朝阳喀左的,我是09年12月1日在黑龙江登记但是没有办酒席,之前几天交的房款定金于12月9日交齐全部房款,结婚前已说好家里拿10万元,买房共16万,家里给贷款6万连利息由我们还清,10年12月份结婚办理酒席,而这两年房款我们只拿回家5千元直到现在剩下的也没有还,现如今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我们只有个房子没有孩子,财产问题应该怎么办?
2011-08-06 11:45 韩志京(辽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8-06 11:49
1、登记之前签订合同购房的,如写在你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登记之前购房但登记在2人名下或约定2人共有的,属于共同财产。
3、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时,只分夫妻共同财产及婚后还贷。
2、登记之前购房但登记在2人名下或约定2人共有的,属于共同财产。
3、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时,只分夫妻共同财产及婚后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