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离婚,孩子4个半月,请问一下我们的财产分割,应该会怎么判? 我们是5月1号结婚,5月10领结婚证,婚前我家给女方36000元的彩礼钱(首饰钱),结婚时女方陪嫁过来东西大约15000元,加上她身上带的首饰12000元左右,婚后前几个月偶尔和同事打打牌,然后和我吵架回娘家,过后半年左右我认识到错误,就没有出去玩了,现在因为感情破裂,女方要求离婚,请问孩子会判给谁,她无工作,我个人收入在3800元左右每月,她的性格很坏,经常吵闹不知轻重,没有人能够劝的了她,现在她提出离婚,孩子我也想要抚养,是否可行?
2011-07-09 12:38 LdG6615()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7-09 13:35
你好,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有女方抚养,对方支付工资的20-30%作为抚养费。婚后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