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 我有一个亲人情况是这样的:是华侨现在国外,他妻子有了第三者(我们没有真凭据,但周围的人都知道),现双方都有离婚意思,这没有障碍,主要是财产分割问题。他家新建了一幢房子,目前土地证是老父亲的,建房时女方拿出20万(钱财平时是由女方掌控的,这能不能算双方共有财产),大约是总造价的五分之一,请问到时会如何分割?
2011-08-06 10:59 chenyz……(福建-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叶庚清律师 2011-08-06 11:02
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离婚时应均分,如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可提出赔偿请求
2 陈晓云律师 2011-08-06 11:05
房产证是老父亲的,房屋就不算夫妻财产,但女方出的建房款,可要求老父亲偿还,由夫妻分。
3 李同红律师 2011-08-06 12:46
房屋属于父亲,但建房款可以分割。
4 林民敬律师 2011-08-08 23:42
可以要求分割, 双方最好先好好协商下,要是能和好就没有离婚的必要的。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要是能对小孩、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就可处理离婚了。要是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要是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的可能,一般就会判离了;如果一审判决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同时,如果双方都要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如果十八岁以后孩子还继续读书,则抚养费可给可不给。离婚案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