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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子女还有权得到应得的份额吗?
我们子女还有权得到应得的份额吗? 1992年父亲去世,当时是公房,1998年房改母亲买下父亲单位的房子,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买房时父亲已去世,单位房改政策是母亲买房时含有父亲的工龄优惠,母亲在2011年1月生前把房子作了公证遗嘱,房子赠与给她的孙子了,2011年4月母亲去世,我母亲3个孩子,请问我们子女还有权得到应得的份额吗?房子母亲有权100%处理吗?谢谢。
2011-08-05 15:24 DhZ4328(贵州-黔西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8-05 15:26
你们子女不能得到份额的,你母亲有权处理 的
2 朱君秀律师  2011-08-05 15:26
答:没有;有,理由:你父亲死后所得,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
3 唐羽生律师  2011-08-05 19:27
母亲没有权利100%处理的,你们可以继承父亲的份额,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1-08-08 10:39
该财产属于单位对职工的一种福利,前提是必须有人是里面的职工,因您父亲而取得,该房屋不是您母亲一个人的财产,您们应当享有相应份额,需要法律服务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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