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一个台球室里,大厅里有3个台球桌,小间屋里有一个台球桌,2015年12月8日晚,我和小黄为了避免旁人干扰捣乱引发冲突,就在小间屋里插上插销,关着门打台球,忽然王江民骂骂咧咧的喊开门,我和小黄都不认识他,就没有及时给他开门,他就把门猛推猛拉,破坏了插销后,强行闯入,见到我后就迅速的重击了我两拳头,左拳把我右边脸全打肿了,右拳把我头部左侧打了一个大包,我当时就被打懵了,打傻了,只感觉轰的一声,大脑一片空白,一声不吭的楞在原地,等我清醒过来,回过神时,他已离开了台球室,我当时报案了,警察当天晚上没有抓住他,他第2天去投案自首了,我被打成了脑震荡,已花去医疗费两千多元了,12月18日才被刑事拘留,情节这么恶劣,只拘留他5天,惩罚太轻了,不能平民愤,难以服众,不能起到惩戒的作用,脑震荡属于轻伤吗?我能得到哪些合理的赔偿?
2015-12-20 14:02 知法守法用法(新疆)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