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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身损坏赔偿
关于人身损坏赔偿 我是被告之一,家里有玉米脱粒机加倒粮机械,雇佣工人,其一的工人为原告,拉粮车雇佣我们打粮,使用倒粮机输送玉米,这时候天气下了小雨,途中发现玉米有发霉的,想换下一辆车继续,打粮机刚熄火时,拉粮车车主着急直接发动拉粮车,但是,拉辆车高栏高,倒粮机需搭在高栏上,我们还没有来得及扯下倒粮机,倒粮机随即被刮倒,原告,也就是此工人,马上上前去扶,结果,把其大腿骨砸断。我们经常口头上培训,机器损坏可以维修,人要自己注意,人损坏不能维修,现在拉粮车(被告之二)有强险,但是没有申请保险公司理赔,说是完全是我们这个打粮机的责任,他不能划分到责任,现在已经起诉,现在我们想咨询一下,我们这三者之间的责任大概是怎样划分的,再有,原告自己本身的责任有没有。谢谢!
2011-08-04 17:49 xue.sn……(吉林-四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8-04 17:52
雇主和拉粮车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孙喜春律师  2011-08-04 18:49
你的问题比较特殊,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3 110网律师  2011-08-08 16:27
毕长明律师解答:
1、你的工人,属于工伤;
2、若因车主的行为,致使你的工人受伤,则车主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3、不足部分,由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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