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地址变更,罚款合理吗? 原营业执照有效期2013年9月1日,7月29日变迁新址工商管辖范围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到工商所变更地址,于8月1日去工商所,资料不全,未能办成。8月2日资料完全后,所管辖的工商人员已经签字,可所管辖该街道的副所长不予签字,说需要调查,8月4日到副所长说是差钱,要罚款。1.请问原来营业执照还有有效期吗?2.进行罚款合理吗?
2011-08-04 15:21 dmc952……(辽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1年08月04日 21时02分
要看具体请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