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劳动纠纷 我从去年10月至今在一家公司工作,在此期间公司并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购买社保。如果我到劳动仲裁去告公司的话,需要我提供一些证明,但我手上没有可以证明的东西。我们每月的工资都是发的现金,没有工资卡或是银行转帐的单子。只有发工资时签的领款单和会计作帐的工资表,但这些东西都在会计那,我自己手上没有。而且作帐的工资表和我实际拿的工资也不一样。我也没有其他可以证明的东西。请问像这种情况我有胜诉的可能性吗?如果我拿到作帐的工资单的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吗?
2009-08-25 10:34 妞-妞(四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2009-08-25 10:39
工资单的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
2 喻远军律师 2009-08-26 07:52
可以作为证据。
3 杨一林律师 2009-08-26 18:16
可以作为证据。
4 110网律师 2009-08-27 17:25
你可以找证人,工资复印件也可以做证明,只要是与原件一致